湖南省郴州市大力推进城区小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ZN
2012年以来,湖南省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契机,强力推进市城区小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建立标准。制定了《郴州市城区小餐饮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市政府多次召开两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会,明确市城区小餐饮业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两区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切实承担责任,形成整治合力,真正把整治任务落到实处。与时同时,制定《郴州市城区小餐饮业整治标准》,从小餐饮业的厨房加工间与就餐场布局、洗刷、消毒、食品贮存、冷藏、“三防”、通风排油烟等设施以及原料、辅料、调料采购和使用等方面作出硬性规定。
二是严格规范,引导经营。按照《郴州市城区小餐饮业整治标准》要求,规范一批、整改达标一批、取缔一批。对证照齐全,但经营不规范、影响市容市貌和餐饮安全的小餐饮店,通过整治规范其经营行为;对已从事餐饮服务活动但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条件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引导办证经营,对由于房产、环保等原因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小餐饮企业,劝导其转营非餐饮类项目;对通过整改确实达不到要求或不愿整改的无证无照小餐饮店依法进行取缔。
三是典型引路,现场指导。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和“小餐饮规范行动”,开展“小餐饮规范行动”试点工作,在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或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树立一批管理规范小餐饮作为“小餐饮规范行动”示范店,引导其他小餐饮向示范店学习,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同时,组织对市城区餐饮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强化餐饮服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社会参与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四是部门联动,强化执法。在完成对辖区小餐饮业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由两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拒不改正继续经营的小餐饮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市政府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督查检查,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挂账督办,督促整改。
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开展部门联合行动5次,检查小餐饮单位890家次,发出监督意见2190份、整改通知书1590份,取缔无证照经营户18家,督促办理证照295家,立案查处小型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32起。